各旗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市直各有关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为深入落实“科技兴蒙”行动和“科技突围”工程,提高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水平,按照《乌兰察布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试行)》(乌科发〔2023〕41号)有关规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乌兰察布市重点实验室认定工作。经依托单位申报、归口主管部门推荐、专家评审及公示等工作程序,现认定“乌兰察布市牧草种质资源创制与遗传育种重点实验室”等9家实验室为乌兰察布市重点实验室(名单见附件),请各依托单位持续加强实验室建设,不断总结经验,巩固建设成果,及时报告重大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