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高校、科研院所、园区,市直各有关单位:
开展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是保障国家有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的实施,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加强技术市场管理的重要措施,可促进我市科技成果交易、转化和产业化。现就做好2025年度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序推进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处技术合同登记工作
技术合同成交额是市委、市政府考核各旗县市区领导班子一项重要指标,各地科技管理部门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对辖区内企业已形成的技术合同进行全面梳理,按照有关规定抓好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
二、持续推动符合条件的技术合同应登尽登
(一)登记范围
1.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许可、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定相互之间权利与义务的技术合同,依据自愿原则,由卖方(技术输出方,属地为我市的法人、个人和其他组织)完成技术合同登记。
2.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签订的技术合同,如:上级科技、农牧、工信、发改等有关部门下达的各类符合条件的计划项目也需及时进行登记。
(二)登记条件
1.双方签订正式、真实、有效的书面合同。
2.技术合同文本中必须明确甲乙双方的主体资质、必须明确技术标的内容、必须明确技术的报酬或价款,如实表述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3.每项合同只能申报登记一次,由卖方(技术输出方、项目承担方)在其注册地区登记机构进行申报,不能重复申报登记。
(三)登记流程
自然人(个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签订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合同,经账号注册、技术合同备案登记等流程可完成技术合同登记,具体流程如下:
1.账号注册:技术合同登记主体用户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统一认证平台(https://hjrz.chinatorch.org.cn/)访问“全国技术合同管理与服务系统”。初次使用需要完善企业信息并上传企业基本资料(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等),由选定的技术合同登记处登记员进行审核,确认企业信息无误审核通过。用户如遇到用户注册、登录、找回密码问题请拨打咨询电话010-69943997/010-69943998,其他问题请联系:010-81047014。
2.技术合同备案登记:用户进入全国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系统后,依次选择“卖方合同登记”“境内合同申请”,按照合同申请要求,对合同项目名称、买方信息、合同信息等进行填写,同时将电子版合同文件以及技术合同技术交易额核定表(企业获批的项目只需上传项目任务书)在系统内上传提交,由选定的技术合同登记处登记员根据收到的合同文本进行审核、认定、登记。审核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技术合同编号,卖方用户和管理人员均可在系统内查询审批结果。
三、落实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优惠政策
1.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合同,买方属地为自治区的企事业单位、个人可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技术交易后补助相关规定获得补助。
2.各登记机构要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政策措施开展业务工作,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年终对业绩突出的登记机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补,同时优先推荐申报自治区绩效评价。
四、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任务分工
1.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和自治区年度考核盟市任务指标要求,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积极开展工作。
2.根据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市科技局反馈意见,我市5家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其中3家未开展工作的问题进行整改,全市5家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于通知下发之日起,马上进行整改并开展技术合同登记工作。
3.全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每季度向市科技局成果转化和科技合作科上报登记情况。
(任务分工见附件)
五、各登记点业务咨询
市直 鲍 迪 0474-8180556
集宁区 冀欣珂 0474-8188316
商都县 李 江 13015234956
四子王旗 贾晓晴 15547422258
丰镇市 孙启明 15848667083
乌兰察布市科学技术局成果转化和科技合作科总调度
联系人:薛 慧 0474-8185200
附件:2025年全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任务指标
乌兰察布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