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有关单位:
为切实发挥科技创新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支撑引领作用,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围绕农村牧区产业发展需求,推动科技资源向乡村集聚,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市科技局决定开展乌兰察布市级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范围和程序
1.各旗县市区和有关单位要根据《乌兰察布市级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工作指引》等文件要求,结合地区实际,在全面协调指导本地区科技特派员工作基础上,做好市级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申报备案工作。
2.优先支持带动农牧民增收效果显著、服务覆盖面广、成果引进转化成效好、产业带动能力强的申报单位备案市级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结成科技帮扶结对的需提供帮扶协议)。
3.各旗县市区和有关单位推荐市级科技特派员工作站数量不超过2家。
4.由旗县科技部门和主管单位对市级科技特派员工作站运行状况进行现场验证并填写验证报告(见附件1)。
5.请各旗县市区科技部门和主管单位于11月15日前,将推荐材料(纸质版一式五份、电子版一份)报送至市科技局农村科技科,推荐材料包括:推荐函、科技特派员备案表(附件2)和现场验证报告。
二、备案推荐注意事项
1.申请备案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申请备案单位为企业法人的,需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表,如存在资不抵债情况不予推荐。
3.推荐部门要认真审核备案材料,确保备案材料内容真实、主体资质符合要求。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农村科技科 郝 帅 戈丁宇
联系电话:0474-8186122
电子邮箱:wlcbktp@163.com
附件:
乌兰察布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