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顶部
当前位置: 首页 > 科技动态 >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乌兰察布市科技“突围”项目的通知
来源:科技局    发布日期:2024-10-22 17:30   
字体大小: [ ] 全文共计字,预计阅读时间 分钟

各旗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财政局,察哈尔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农林科学研究所,市直有关单位:

落实自治区、我市关于实施科技“突围”工程的重要部署,围绕“麦菜薯、牛羊乳”饲草、新能源、新材料、大数据、生态环保等优势特色产业领域,结合《乌兰察布市科技“突围”工程实施方案》,开展2024年度乌兰察布市科技“突围”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一)科技合作项目(指南代码1001)

重点支持我市创新主体与发达地区高水平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开展跨区域研发合作,特别是聚焦融入京津冀协同创新体系,落实京蒙协作“科技创新倍增计划”,引导实施一批重大合作示范项目,推动相关成果在我市落地转化。

(二)科技突围项目(指南代码1002)

锚定区内领先的任务目标,充分结合地区资源禀赋和重点产业优势,找准关键性突破口,着力解决战略性、前沿性、导向性重大问题,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推动产学研协同,积极调动各方资源力量,推进科技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二、申报要求

(一)基本要求

1.项目牵头单位应为乌兰察布市内注册的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登记注册一年以上(2023年10月1日前注册)。

2.申报单位应具有较高的资信等级,近三年无科研失信行为;具有规范的科技项目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其中规模以上企业原则上应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运营状况良好,具有研发、中试或产业化的良好基础条件,有稳定增长的研发投入,并具有高素质、有影响的领军人才及创新团队。存在资不抵债情况的,不予立项。

3.项目牵头单位为企业法人,其资产状况及经营业绩良好,具有落实完成项目所需自筹资金的能力,其自筹经费与申请财政支持经费不低于1:1,申报时,须提供近两年度(2022年、2023年)报送税务局的企业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并提供自筹经费承诺书,企业成立不满两年的,须提交企业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4.单个项目申请资助额度不超过50万元。项目执行期不超过2年。

5.申报单位为企业的,必须是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

6.两个及以上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牵头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共同签署联合申报协议,明确合作任务分工、资金分配、知识产权归属、签署时间

7.对承担了国家、自治区和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业,项目实施周期已过尚未验收/结题的,不得申报

8.项目总投资包括申请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联合申报项目的须编制项目参与单位任务分工及资金预算表。

(二)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3年本专业工作经历的硕士(含)以上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196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职业信誉和实施项目所需的组织与管理协调能力。如聘用非本单位在职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聘用的有效证明材料一并提交。

2.同一人作为项目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企业、科研院所负责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同期主持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不得超过1项。

(三)分级负责

1.项目申报单位法人、项目负责人应对所申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各推荐单位(旗县科技部门和财政局、察哈尔高新区、市农林科学研究所、市直相关单位)应对其审查推荐项目申报资料的完整性、申报主体资质和资金支持方向相符性等进行初审,根据初审结果提出初审意见;市科技局对受理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论证。

2.各旗县、察哈尔高新区、市农林科学研究所作为项目归口管理单位限推荐2项,市直有关单位限推荐1项。

3.各旗县市区存在以前年度拨付的项目资金未按时到位的,不得申报。

(四)其他要求

1.项目立项后,投资总额、预期实现指标不变,申请资金不足部分须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资金补足。

2.同一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多头申报或重复申报取消评审资格。

3.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申报单位在项目申报时须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不得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二、申报流程

(一)提交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单位填写申报书(模板见附件1)A4纸双面打印,与附件材料盖章签字后一并装订成册。项目申报材料一式6份,刻光盘电子版材料2份。各推荐单位出具推荐文件2份。项目材料和推荐文件报送至市科技局战略规划科。

附件材料:企业多证合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项目人员的职称证书和学历、学位等证书;财务报表;联合申报协议(联合申报提供);自筹经费承诺书(企业提供);申报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个人科研诚信承诺书;其他材料。

(二)申报时限

纸质版申报材料和推荐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1日。逾期申报、推荐的不予受理。

三、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

    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          0474-8810872

    市科技局农村科技科          0474-8186122

    市科技局成果管理与转化科    0474-8185200

申报咨询电话:

市科技局战略规划科          0474-8181120

市财政局科技与文化科        0474-8326257

 

    附件:乌兰察布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

 

乌兰察布市科学技术局      乌兰察布市财政局

2024年10月22日




附件:乌兰察布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docx


浏览次数: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